各学部团总支、直属团支部、学生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发全院团组织和团员团干部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中挺膺担当,更好地推动我院共青团工作发展,经研究决定,在2024年“五四”期间对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集中表彰。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五四红旗团总支(团支部)
从学部团总支、团支部中评选。
1.基本条件
——政治建设好。注重加强团员政治教育和青年思想政治引领,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团员青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组织基础好。按期换届,班子配备齐整,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管理严格。组织建设规范、团情底数清晰,发展团员程序严、质量高,“三会两制一课”和主题团日活动等组织生活规范落实,扎实推进对标定级,本级及所属团组织、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及时准确完整录入“智慧团建”系统,“青年之家”等阵地作用发挥较好。党建带团建制度落实有力,党团队衔接顺畅,推优入党效果明显。落实从严治团、大抓基层工作部署,深化基层改革力度大、有成效。
——联系服务好。密切联系团员青年,积极向党组织和有关方面反映、推动解决青年利益诉求。围绕团员青年在成长发展、创新创造、志愿服务、济困助学、就业创业、岗位建功、实践教育等方面的现实需求,提供有效服务,形成社会功能,团员青年参与度高、获得感强。
——作用发挥好。组织团员青年围绕国家和省重大战略、本地区本单位党的中心任务,创先争优、积极奉献,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团员模范带头作用突出,服务大局成效好,党组织、社会对共青团工作评价高。
2.参评资格
(1)团组织稳定性较强,成立满1年。
(2)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青年大学习参学率为100%。
(3)按期换届,班子配备齐整。
(4)团支部成绩单建设完善,得分在所属团组织中处于前列。
(5)在2023年度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中评定等次为“五星级”。
(二)优秀共青团员
从14至28周岁的团员(含保留团籍的中共党员,不含专职团干部)中评选。
1.基本条件
——有信仰。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家国情怀和时代责任感强,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带头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强。
——讲政治。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爱戴党的领袖,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希望和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重品行。带头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集体主义思想,维护民族团结,正义感、责任感强,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区(村)报到等社会活动表现突出。
——争先锋。热爱劳动、崇尚实干,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刻苦钻研、勇攀高峰,立足本职创先争优、建功立业,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突出,团结带动青年作用明显。
——守纪律。模范遵守团章团纪,积极主动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组织观念强,努力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2.参评资格
(1)团龄2年以上。
(2)2023年度或2022年度教育评议结果为“优秀”等次。
(3)获得过院级及以上团属荣誉。
(4)2017年以后入团的须有全国统一的发展团员编号。
(5)年满18周岁的原则上应当已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6)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青年大学习参学率为100%。
(7)入校后累计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
(8)2023年度无挂科(注:补考通过不算作无挂科)。
(三)优秀共青团干部
从团组织内的专职、兼职团干部中评选。
1.基本条件
——政治上强。对党忠诚,具有较强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思想上强。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
——能力上强。注重提高青年群众工作本领,带头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青年学习,勤于思考钻研,善于开展理论政策宣讲和思想引领,善于把握青年脉搏、组织发动青年。
——担当上强。热爱党的青年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改革创新,面对“急难险重新”任务冲锋在前、迎难而上,对错误言行和不良习气敢于坚持原则、驳斥斗争。
——作风上强。心系广大青年,带头密切联系青年、热心服务青年、反映青年呼声,切实为青年办实事、解难事,工作扎实、业绩突出。
——自律上强。带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团中央“六条规定”精神,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勇于开展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和团员青年的监督,党组织放心、青年满意。
2.参评资格
(1)专职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2年,挂职、兼职团干部不少于1年。
(2)政治面貌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担任团干部期间获得过院级及以上团属荣誉表彰。
(4)所在团总支2023年度或2022年度考核为“优秀”或述职评议结果为“好”。
二、有关说明
1.近三年已获得院级及以上“两红”“两优”表彰的同一组织和个人,不再推报参评。
2.个人在同一年度不得同时申报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
3.学生团干部符合条件的可申报优秀共青团员,不申报优秀共青团干部。
4.年龄、团龄、团干部工作时间计算等均截至2024年3月1日。
5.本年度已经申报过江苏省“两红两优”和连云港市“两红两优”的个人和团组织不得参加本次申报。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单位团组织及个人不得推荐参评:
(1)近2年内团组织被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给予通报批评等组织处理的。
(2)近2年内团组织负责人被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的。
(3)近2年内有违背社会主义道德或者公序良俗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4)近2年内单位或者个人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罚并在影响期之内,或者正在被执法执纪部门调查处理的。
(5)基层基础工作薄弱,团组织不按期换届、不配齐团干部、不开展推优入党,落实共青团改革、“全团带队”责任和全省团的重点工作不力的。
(6)团组织被随意撤销、合并或者归属到其他部门的。
(7)提交材料不符合申报要求直接筛除,后期不在进行补录。
三、工作要求
各基层团组织应提高政治站位,经民主评议后,确定推荐名单,所有申报人选(单位)报所在学部团总支汇总,经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后报院团委。纸质版材料于4月12日17:30-18:30报送至11-12栋连廊A203,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kangdatuanw@njmu.edu.cn。逾期不报、材料不全者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联系人:王雪梅(学部团总支) 刘 震(院级学生组织)
邮 箱:kangdatuanw@njmu.edu.cn
附件1:名额分配表.docx
附件2:各类申报表.docx
附件3: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23年度“两红两优”申报汇总名单.docx
共青团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委员会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