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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辩论社指导教师调整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6-10-13      访问次数: 10

因辩论社原指导教师主动申请及社团实际工作需要,2026-2027学年辩论社指导教师调整为学生工作处董芳老师。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13日至2026年10月15日

邮  箱:kangdatuanw@njmu.edu.cn

公示期间,若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结束前,通过邮箱反映。

共青团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委员会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学生社团管理中心

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