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辩论社原指导教师主动申请及社团实际工作需要,2026-2027学年辩论社指导教师调整为学生工作处董芳老师。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13日至2026年10月15日
邮 箱:kangdatuanw@njmu.edu.cn
公示期间,若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结束前,通过邮箱反映。
共青团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委员会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学生社团管理中心
202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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