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团总支、直属团支部,院级学生组织:
为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踔厉奋发、创先争优,更好地推动我院共青团工作的发展,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中挺膺担当,现就2026年南京医科大学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简称“两红两优”)评选表彰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五四红旗团支部
从各学部团总支的团支部中评选。学部五四红旗团支部推报名额详见《名额分配表》(附件1)。
1.评选标准
1)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团员青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组织基础好。按期换届,班子配备齐整,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管理严格。组织建设规范、团情底数清晰,发展团员程序严、质量高,“三会两制一课”和主题团日等组织生活规范落实,团员教育管理、团纪执行取得实效,“青年之家”等阵地作用发挥较好。党建带团建制度落实有力,党、团、衔接顺畅,推优入党效果明显。
(3)联系服务好。密切联系团员青年,积极向党组织和有关方面反映、推动解决青年利益诉求。围绕团员青年在成长发展、创新创造、志愿服务、济困助学、就业创业、岗位建功、实践教育等方面的现实需求,提供有效服务,团员青年参与度高、获得感强。
(4)作用发挥好。组织团员青年围绕国家重大战略、本地区本单位党的中心任务和突发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急难险重新”工作创先争优、积极奉献,在科技创新、乡村全面振兴、绿色发展、社会服务、卫国戍边、文化传承等各领域各方面工作中争当排头兵和生力军,团员模范带头作用突出,党组织、社会对共青团工作评价高。
2.参评资格
(1)团组织稳定性较强,成立满2年(学生团支部满1年);
(2)按期换届,班子配备齐整;
(3)能较好地完成共青团各类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智慧团建”系统主题教育实践、学社衔接、团员教育评议等,积极宣传动员并组织参加挑战杯、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或比赛)。
(二)优秀共青团员
从14至28周岁的团员(含保留团籍的中共党员,不含专职团干部)中评选。推报优秀共青团员名额详见《名额分配表》(附件1)(其中推荐表彰的保留团籍的中共党员不超过分配名额的50%)。
1.评选标准
(1)理想远大、信念坚定。带头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2)刻苦学习、锐意创新。立足岗位、苦练本领、创先争优,带头投身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努力成为行业骨干、青年先锋,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突出,团结带动青年作用明显。
(3)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带头迎难而上、攻坚克难,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安全。
(4)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厚植家国情怀,脚踏实地、求真务实,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区报到等社会活动表现突出,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中勇当先锋队、突击队。
(5)崇德向善、严守纪律。带头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严格遵纪守法,严格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努力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
2.参评资格
(1)团龄2年以上;
(2)2025年度教育评议结果为“优秀”等次;
(3)2017年以后入团的须有全国统一的发展团员编号;
(4)2025年度累计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
(5)年满18周岁的团员原则上应已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三)优秀共青团干部
从学院、学部各级团组织的专职、兼职团干部中评选0-1名参加校级评选。
1.评选标准
(1)政治上强。对党忠诚,具有较强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思想上强。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
(3)能力上强。注重提高青年群众工作本领,带头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青年学习,勤于思考钻研,善于开展理论政策宣讲和思想引领,善于把握青年脉搏、组织动员青年。
(4)担当上强。热爱党的青年工作,坚持担当实干,善于改革创新,积极投身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勇于到艰苦环境和基层一线去担苦、担难、担重、担险,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改革创新,面对“急难险重新”任务冲锋在前、迎难而上,对错误言行和不良习气敢于坚持原则、坚决斗争。
(5)作风上强。能吃苦、肯拼搏,涵养积极健康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自觉践行群众路线、树牢群众观点,心系广大青年,带头密切联系青年、热心服务青年、反映青年呼声,带头反对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从严从实推动工作、实绩突出。
(6)自律上强。带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全面从严管团治团要求,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勇于开展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和团员青年的监督,带头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2.参评资格
(1)专职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2年,兼职团干部不少于1年;
(2)政治面貌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上年度所属团组织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等次为“好”或者个人年度工作考核结果为“优秀”;
(4)近五年担任团干部期间获得过校级(注:校级为南京医科大学)及以上团属荣誉表彰。
二、有关说明
1.近三年已获得校级及以上“两红”“两优”表彰的同一组织和个人,不再推报参评。
2.个人在同一年度不得同时申报校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学生团干部符合条件的可申报优秀共青团员,不申报优秀共青团干部。
3.校级及以上团属表彰荣誉主要指除“五四”表彰以外的含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艺术展演、红十字等类型的荣誉。
4.通知中所有关于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6年3月31日。
5.五四红旗团委和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集体和个人需进行答辩,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6.在上一年全省团干部思政技能大比武中获得省级二等奖及以上的专职、兼职、挂职团干部自动认定为本年度“优秀共青团干部”,获得基层团支部专项赛省级二等奖及以上的学生自动认定为本年度“优秀共青团员”。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单位团组织及个人不得推荐参评:
(1)近2年内团组织被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给予通报批评等组织处理的;
(2)近2年内团组织负责人被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的;
(3)近2年内有违背社会主义道德或者公序良俗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4)近2年内单位或者个人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罚并在影响期之内,或者正在被执法执纪部门调查处理的;
(5)基层基础工作薄弱,团组织不按期换届、不配齐团干部、不开展推优入党,落实共青团改革、“全团带队”责任和团的重点工作不力的;
(6)团组织被随意撤销、合并或者归属到其他部门的。
三、工作要求
各基层团组织应提高政治站位,经民主评议后,确定推荐名单,所有申报人选(单位)报所在各学部团总支、院级学生组织汇总,经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后报院团委。纸质版材料于3月27日报送至11-12栋连廊A203,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kangdatuanw@njmu.edu.cn。逾期不报、材料不全者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联系人:王雪梅 彭 君
邮 箱:kangdatuanw@njmu.edu.cn
附件:
附件1.名额分配表.docx
附件2.各类申报表.docx
附件3.2026年南京医科大学“两红两优”申报汇总名单.docx
共青团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委员会
202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