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团总支、教工团支部、直属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坚定理想信念,勇担时代使命,传承红色基因,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我院基层团组织建设,增强团组织凝聚力。根据上级团组织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决定在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基层团组织中开展以“学思想、跟党走、建新功”为主题的团日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此次立项面向全院各基层团支部(含教工团支部、直属团支部)展开,各学部团总支下属团支部均可申报。
二、立项名额
经团支部自主申报、学部团总支推荐(每个学部团总支根据申报情况,可推荐1-5个团日活动项目)、院团委材料审核、立项答辩后,拟确定10-20个团日活动作为立项团日活动重点扶持,并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三、立项要求
1.申请立项的团日活动要求充分展示学习教育,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坚定理想信念,勇担时代使命。申报项目具有推广性、创新性,能够充分展示广大团员青年学习党史、坚定信念、紧跟党走的学习成效。活动需要具有一定的影响力,能够通过校园网络、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宣传报道。
2.团日活动均须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申报,活动参与人员必须为该团支部成员,且参与人数不低于团支部总人数的80%。(注意:1.不能跨学部申报;2.一个团日活动项目不能超过3个团支部联合申报)
3.申请立项的团日活动须在2023年10月31日之前开展,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须填写《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立项主题团日活动延期申请表》(附件3),经院团委审核通过后可予以延期一学期。
四、结项要求
1.项目申报团支部应在项目完成后一周内向院团委递交全部项目总结材料《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基层团支部主题团日活动结项申请书》(附件2),总结项目活动经验,并将活动报道及相关图文资料上传PU平台团支部部落进行展示。
2.立项的团日活动由所在学部团总支自行负责报销,经费由院团委承担。
3.在所有立项团日活动开展结束后,院团委组织优秀团日活动答辩评审会,并对优秀项目予以表彰。
4.未按期、按要求开展活动或结项材料不完全的项目不予以经费报销,并撤销其参与评比资格。
五、立项时间安排
1.策划准备:10月7日—10月11日
2.材料申报:10月11日
3.材料审核:10月11日—10月12日
4.立项答辩及结果公示:另行通知
六、申请立项材料要求
所有申请立项的团日活动须填写《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基层团支部主题团日活动立项申请书》(附件1),经各学部团总支审核、推荐、盖章后,以学部团总支为单位,于10月11日下午18:00前将纸质材料交至团委A202办公室,电子材料于10月11日下午18:00前发送至团委邮箱:kangdatuanw@njmu.edu.cn,逾期视为主动放弃。
联系人:王雪梅、何 琦
附件1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基层团支部主题团日活动立项申请书.docx
附件2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基层团支部主题团日活动结项申请书.docx
附件3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立项主题团日活动延期申请表.docx
共青团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委员会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