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团总支:
为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和帮助广大青年学生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2023年暑期,我院紧扣“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和“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以“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为指引,开展了“返家乡”、“三下乡”、“博爱青春”等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为深化活动效果,扩大活动影响,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激励作用,院团委将开展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总结表彰工作,在全院范围内组织评选社会实践“优秀团队”、“先进个人”和“先进工作者”。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奖项评选标准及申报要求
(一)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
1、评选标准:活动主题鲜明突出,发挥医学院校特色,为基层群众提供切实有效的服务;有比较详实的活动计划,在项目开展期间充分利用新媒体、大众媒体和校园媒体进行宣传,取得比较显著的成效,产生较广泛的影响。
2、申报要求:申报优秀团队须填写《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申报表》(附件1)和《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表彰总结申报汇总表》(附件4),并附1000字以上活动总结,同时须提交3-4张高质量实践照片。
(二)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学生)
1、评选标准:主要表彰在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活动组织者要求实践主题鲜明,工作积极负责,活动安排周密,实践成效显著;活动参与者要求全程参与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遵守组织纪律,工作积极主动,能用所学知识服务群众,服务社会,在活动中有较大的收获和贡献。
2、申报要求:申报先进个人须填写《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2)和《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表彰总结申报汇总表》(附件4),并附500字以上个人事迹,同时须提交3-4张高质量实践照片。
(三)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先进工作者(教师)
1、评选标准:主要表彰在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中做出贡献的教师。要求在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中工作认真负责,成果突出且有较好宣传影响,在服务学生成长成才中发挥明显作用,并附500字左右的个人主要事迹。
2、申报要求:申报先进工作者须填写《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工作者申报表》(附件3)和《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表彰总结申报汇总表》(附件4),并附500字以上个人事迹。
二、注意事项
1、原则上每个团队仅限一人申报“先进个人”。
2、获得过该项表彰的学生原则上不能重复申报。
3、2023级同学不参与本次总结表彰工作(降转同学除外)。
三、材料申报时间及方式
请按要求填写相关申报表(附件1-3)及表彰总结申报汇总表(附件4)。
以学部团总支为单位,于2023年10月7日下午17:30前将纸质版报送至11-12栋二楼连廊A202团委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院红十字会邮箱:kdyhszhxsfh@163.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联系人:王雪梅、石子健
共青团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委员会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红十字会
2023年9月25日
附件1: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申报表.docx
附件2: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申报表.docx
附件3: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工作者申报表.docx
附件4: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表彰总结申报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