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团总支、教工团支部、直属团支部、临时团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主线,引导青年学生认清形势和任务,激发起建功新时代的信心决心,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让红色基因,革命薪火代代相传,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青春力量。根据上级团组织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学院决定在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基层团组织中开展以“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为主题的团日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此次立项面向全院各基层团支部(包含教工团支部、直属团支部、临时团支部)展开,各学部团总支下属团支部均可申报。
二、立项名额
立项经自主申报、材料审核、立项答辩后,拟确定10-20个团日活动作为立项活动重点扶持,并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三、立项要求
1.申请立项的活动要求充分展示学习教育让红色基因,革命薪火代代传承的重大意义。申报项目具有推广性、创新性,能够充分展示广大团员青年学习党史、坚定信念、紧跟党走的学习成效。活动具有一定影响力,能够通过校园网络、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宣传报道。
2.各团日活动项目均须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申报,活动参与人员必须为该团支部成员,且参与人数不低于团支部总人数的80%。
3.申请立项的活动须在2023年3月26日之前开展,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须填写《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立项主题团日活动延期申请表》(附件3),经院团委审核通过后可予以延期一学期
四、结项要求
1.项目申报团支部应在项目完成后一周内向院团委递交全部项目总结材料《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基层团支部主题团日活动结项申请书》(附件2),总结项目活动经验,并将活动报道及相关图文资料上传PU平台团支部部落进行展示。
2.项目申报团支部的所有参与人员均须通过“青年之家云平台”公众号报名、签到,操作步骤请待通知。
3.由项目申报团支部的团支书或项目负责人将项目全程费用票据及明细整理并上交至学院11-12栋连廊A202团委办公室,财务核查无误后给予费用报销。报销费用不得超出立项批准经费额度。(项目开展过程中涉及物品(奖品)的发放,则需填写《活动物品(奖品)签收本》,该签收本须一并交至团委办公室核查。)
4.院团委在所有团支部主题团日活动开展结束后,举办优秀团日活动评审会,对优秀项目予以表彰。
5.未按期、按要求开展活动或结项材料不完全的项目不予以经费报销,并撤销其参与评比资格。
五、立项时间安排
1.材料申报:3月5日
2.材料审核:3月6日
3.立项答辩及结果公示:另行通知
六、申请立项材料要求
所有申请立项的主题团日活动须填写《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基层团支部主题团日活动立项申请书》(附件1),经各学部团总支审核盖章后,以学部团总支为单位,于3月5日下午18:00前将纸质材料交至学院11-12栋连廊A202团委办公室(联系人:王腾 王雪梅,0518-80689575),电子材料于3月5日下午18:00前发送至邮箱kangdatuanw@njmu.edu.cn。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院团委所有。
共青团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委员会
2023年2月22日
附件1: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基层团支部主题团日活动立项申请书.docx
附件2: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基层团支部主题团日活动结项申请书.docx
附件3: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立项主题团日活动延期申请表.docx